那天兄弟突然问我,他说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,我思考良久,才回复了他了这么一段话:
人是从喜欢再到爱,我认为喜欢一个人,是需要理由的,外貌,声音,身材,性格等等其他也好。
你可能喜欢你们的合拍,可能喜欢她是你的正中下怀,此类种种,但两个人相遇,相互喜欢吸引,不会是无厘头的,若不是她身上有你喜欢或是吸引你的地方,有让你说服你自己去追求或者接受她的理由,你们不会走到一起...
但 爱需要理由吗,我认为不太需要,爱不是怦然心动的喜欢,而是一种习惯,一种依赖,一种仅次于责任的情感纠葛,让彼此不经意间接受对方的种种缺点,默默经营彼此的感情,是不计较的付出,是一字千金的承诺,人们都是从喜欢开始再慢慢变成爱,若是单单问我,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,我认为不需要,因为,爱是在走进彼此生活之后的毅然决然和情不自禁,而这并不需要理由...

所以,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,不爱才会,
我想,这便是我的答案...

L.X.Q.


温柔赠于四方,自由灵魂独享